南昌大学新闻中心主办
  • 【师说师行】蓝寿荣:博学多才,因材施教
  • 作者:法学院 摄影:法学院 点击数:
  • 发布时间:2018-09-08字体:[
  •      

    他,眉宇轩昂中透露着一股严肃,在黑框眼镜的搭配下,整个人显得十分精神,谈吐中透露严谨和风趣,9月5日上午,记者如约在法学楼办公室见到了2018年度“十大教学标兵”蓝寿荣教授。

    博学多才,风趣幽默

    从教32年来,蓝寿荣可谓是著作等身,在经济法和法学教育领域颇有建树。曾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2012年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2015年任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发表CSSCI论文20余篇,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香港大公报等转载。

    在大众印象中,学法的人似乎有着天生的严肃与理性,而蓝寿荣却带着点“调皮”。“蓝老师博学多才,很高兴能够成为他的学生”,蓝教授指导的本科生杨柳青如是说。在工作与生活中他喜欢贴近学生,一次组织学生去梅岭狮子峰登山,路过一片油菜花,有同学被花吸引,想要采上几朵,蓝寿荣开玩笑说:“别摘啊,你们都是研究生了,摘来是想做法学研究吗?”法学院研究生刘宇回忆,“在我们面前蓝老师从不摆架子,更多的是透露出来的博学与幽默。” 

    本硕培养,因材施教

    教育教学中,蓝寿荣强调培养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的运用能力,注重打牢学生学科基础。他不主张把本科生作为高中生或研究生培养,以免扼杀他们的创新和思维能力。

    对于研究生培养,考虑到水平和目标的不同,蓝寿荣习惯通过平等交流,了解学生的知识结构、思维程度、实践能力、工作愿望、心理素质等方面,为学生个性化定制未来发展规划。

    研究生免不了要注重学术性,法学研究相关的书是必须要重点看的,并且要完成相应地读书笔记。同时,蓝寿荣在尊重学生的兴趣基础上,鼓励他们去阅读一些非专业领域书籍,如哲学类、纪实类文学等。希望以此来拓展他们的思维,更好地把握社会复杂性和法律条文的适用性,从中领会法学的要旨。

    教之有法,教无定法

    “教学应该讲求一定的方法,没有方法的教学活动是不存在的,但教学活动又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而是要善于灵活地运用,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使认真学习的学生满意,就是好的教学方法。”这是蓝寿荣所著的《教之有法与教无定法》中所提到的观点。

    “本科教学,讲求创新导向、方法激励、渐进培育,坚持以教师为主导、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课后以小论文为载体,强调成果导向引领学生提高创新兴趣。”这是蓝寿荣首创的法学五过程渐进激励式教学法,荣获江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蓝寿荣认为,教育是有方法的,这样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们在成长的路上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有司法实践、就业需求的就要锻造法律业务能力,像律师一样思考;有学术愿望的就要训练逻辑思维能力,提升独立研究能力。教育还是没有固定方法的,每个学生都是以鲜活的个体而存在,作为师者,要做到的就是循循善诱,传道授业,释疑解惑。


热点新闻更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办公楼三楼   

电话:0791-83969057   邮编:330031

版权所有:南昌大学新闻中心     点击数:


手机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