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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摄影: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04-03-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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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规定,2004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复试资格和人数的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才能录取。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2、考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2004年相应学科门类(专业)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含单科成绩及总分基本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的规模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国家计划与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人数)的150%以内。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将尽可能提供复试机会。
4、为了确保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的利益,上线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其招生规模的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上线人数不够招生规模的专业可就其余额情况进行适当调剂。基本原则是优先考虑校内相近专业调剂,仍不足者接受校外调剂。接受校外调剂的人数应控制在相应专业招生规模余额的150%以内(以申请者的报考档案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时间先后为序,额满为止),实行差额复试,单独排队。
5、凡校外调剂生源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满足统考科目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是同一个学科门类,且**码前4位相同),本人考试成绩已达到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国家最低分数线,且拟调入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手续齐全等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调剂复试的基本程序是先由本人申请(申请表格可从网上下载)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拟调入专业(硕士点)的负责人及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章,然后凭考生分数通知单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当其报考的档案材料到达我校研究生院时,即开具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面试包括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各相关单位或专业将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确定。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外国语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分。
2、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口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排序
1、复试总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将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若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合格,并且复试也合格,则将其复试总成绩(不含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求得总成绩,然后与其他考生一同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接受了校外调剂生差额复试的专业,将校外调剂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按该专业的剩余指标依次录取。
4、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各专业的公费生、自费生和替补人员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5、各专业已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为当然的公费生,排名在前。
6、根据复试结果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委培自费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公费指标按序自动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核对毕业证书原件)、体检和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2、自筹经费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交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者,按弃权处理,其空额将从替补名单中按序自动递补。现行收费标准按赣教计字[2001]190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学年捌仟元整(根据文件规定,自筹经费生在读期间享受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同等待遇)。
3、复试时间初定于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见复试通知书)。
4、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南昌大学关于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研究生收费管理与使用的暂行规定》等有关信息,申请调剂的表格,请登陆南昌大学网站(
www.ncu.edu.cn
),进入研究生院查阅或下载。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 8305073、8181691; 传真: (0791)8318243。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200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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