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江西日报》刊登了我校博士生导师黄新建教授对我省有文物保护和维修方面的财政政策的点评,全文如下:
给文物保护创造新条件
我省投入2000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和维修改造
政策: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
内容:今年,省级财政将投入2000万元改善文物保护单位与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有效改进全省文物保存环境,保障文物安全和完整。
针对我省大多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维护需求和博物馆维护需求,库房面积不符合文物保管要求,保管条件简陋,技术保护手段落后,安防和消防设施不完善的现状,2008年,我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和抢救县级以上基层文物保护单位,改造和完善县级博物馆文物储存保管条件、配置安防设施等。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点评:文物保护意义重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具有书本知识不能替代的形象性和直观性,凝结着我们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体现了历史、科学、艺术、观赏、经济等多方面价值,能激起人们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忱。
目前,全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13个,藏有大量文物。但大多数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保管条件简陋,技术保护手段落后。省财政设立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有望初步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善我省文物保护条件。
(南昌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