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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李华副教授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作者:艺术与设计学院 摄影: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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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7-09-25字体:[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激发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国家语委于2007年在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表彰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次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民主评选。在受表彰的18名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中,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李华副教授为唯一获此殊荣的教师,李华副教授为我校舞蹈与表演系播音主持专业优秀教师,近年来创作作品多次在国内获奖,并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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