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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
作者:
研究生院
摄影: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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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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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2007]28号文件),我校获准成为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单位,这是我校继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口腔医学和临床医学之外批准的又一专业学位硕士点。此外,我校还已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在职研究生教育。
在校领导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法学院和校研究生院从去年就开始认真准备申报工作,精心组织材料,多次咨询相关专家,最终喜获成功。这标志我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工作又取得新的进步,从而拓宽了学校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渠道。在职研究生招生种类和招生人数的快速增长带动了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为我校培养应用型研究生和建设高水平的新型综合性大学提供了又一个平台。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分统招和在职两部分招生,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运行中涉及法律监督与服务各专业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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